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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節/蔣公誕辰紀念日(國曆十‧三一)

Updated: Dec 31, 2023


  10月31日,為榮民日,該日乃紀念大陸時期至臺閩時期一路拼命守護【自由中國】中華民國的軍人、將士他們的犧牲奉獻。榮民,就是「榮譽國民」,是給這群保護國家、百姓的壯士之美名。


  根據退輔會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證製發作業規定》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等規定,「榮譽國民」資格之定義如下:


1. 軍官、士官、士兵服現役滿10年,或服現役期滿,志願留營或再入營服現役,先後合計滿10年退伍、除役或解除召集者。


2. 服軍官、士官、士兵役,在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身心障礙,於退伍、除役後,經鑑定需長期醫療或就養者


3. 服軍官、士官、士兵役,曾參加民國47年(1958)八二三台海保衛戰役及其他經國防部核定之關係國家安全之重要戰役者


4. 金門馬祖民防自衛隊,曾參加民國47年八二三台海保衛戰役者


5. 軍官、士官服現役期間未受撤職處分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退伍、除役或解除召集,其服役滿10年者


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於民國94年(2005)8月9日修正施行前已入營服役者、各軍事學校已在訓之學生,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服滿原定服役年限,退伍、除役或解除召集者


7. 民國38年(1949)滯留中國大陸之國軍


8. 經專案核定為輔導對象者

  第一代榮民前半生於大陸奮勇抗日,後半生於臺灣堅決反共,還守住福建僅存的金門、馬祖,讓【自由中國】的命脈得以在臺灣保存下來,平日還投入國家建設,盡心盡力,為社會樹立楷模。第二代、第三代等榮民,也繼承前烈精神,持續保衛臺澎金馬的繁榮安定


  當年政府為感念退伍的國軍將士們捍衛國家保護同胞無私奉獻,鼓勵退除役官團結奮發,發揚「犧牲奮鬥,報效國家」的精神,便於民國68年(1979)訂每年10月31日為榮民節


  榮民節原本配合蔣公誕辰紀念日,民國86年(1997)6月12日起當日可放假一日,直到民國105年(2016)12月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一例一休」相關修正案,正式修正為「只紀念,不放假」的法律效果

  10月31日,同時也是中華民國第八代總統蔣中正先生的生日。他對國家的政蹟與貢獻,於【歷代總統】的「蔣中正」有大略記載


  民國43年(1954)1月27日,遷臺後的中華民國政府於自由地區(臺灣地區/臺澎金馬/臺閩地區)發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該舊法的第2條第1項第8款曾明文規定:「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十月三十一日。


  舊法第3條第8款亦規定其紀念方式:「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活動,各機關、團體、學校亦得分別舉行紀念活動。


  蔣總統來到臺灣後,生前每逢生日當天都有慶祝活動,每年當日報紙都以頭版頭條祝壽。蔣總統逝世後的民國75年(1986),政府還曾舉行過其一百歲冥誕的系列紀念活動


  民國86年6月12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修正發布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第1項規定,蔣公誕辰紀念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之一。


  民國96年(2007)8月29日,正值陳水扁政府執政時期,內政部發布施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修正條文,以「轉型正義」為由,廢除蔣公誕辰紀念日與蔣公逝世紀念日,但每年10月31日維持榮民節


  蔣公誕辰紀念日,為昔日國定紀念日,如今雖已廢除,仍是給予支持、尊敬之國民每年自發紀念的日子


  蔣中正總統,一生功過,難以評斷,是非曲直,乃富有爭議性的國家領袖。但其在臺防共滲透、土地改革、地方選舉、教育普及、以農帶工等措施,為自由地區的民主、經濟、國防打下基礎,並促進其蓬勃發展,亦是不容忽視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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