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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軸

中華民國

中央政府發展史

中華民國全圖-2
中華民國政府發展圖

清朝到民國

國父的奮鬥

北洋軍閥

國民政府

中華民國憲政

紀念中華民國百年影片

一、【大陸時期】

 

  1912年(民國元年)立國,至中央政府於1949年(民國38年)撤退遷臺為止。涵蓋「臨時政府時期」(1912-1913)、「北洋政府時期」(1913-1928)、「國民政府時期」(1925-1948)。這段有效統治整片中國大陸,領土在1945年(民國34年)又加進了臺灣島、澎湖群島

(一)臨時政府時期(1912-1913)

 

1. 南京臨時政府

  中國辛亥革命期間,由獨立各省革命黨人於1912年1月1日在江蘇省南京府成立的政府機構。

 

  這也是中華民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政府機構,存在南京約3個月期間又稱「南京臨時政府」。

 

2. 北京臨時政府

 

  前清宣統帝退位後,臨時政府遷往北京。1912年3月10日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

 

  自此至1913年(民國2年)10月10日北京政府正式成立期間,由袁世凱在北京成立的臨時中央機構主導,又稱「北京臨時政府」。

(二)北洋政府時期(1913-1928)※附南方政府的發展

1. 北京政府【北】

 

  袁世凱執政期間,原本於1915年(民國4年)12月12日同意開始籌備中華帝國,定1916年(民國5年)登基改年號為「洪憲元年」。

 

  但在日本資助的「中華革命黨」和「滿清宗社黨」及蔡鍔雲南起義圍剿下,1916年3月22日袁世凱尚未登基即宣布撤銷帝制,同年6月6日袁世凱病逝。

 

  袁逝後無人有聲望和能力統御整個北洋軍,北洋軍遂分裂為「直系」、「皖系」、「奉系」等三大割據勢力,統稱「北洋軍閥」。而在護國戰爭後,各地軍閥亦成形,如「桂系」、「滇系」、「粵系」、「川軍」等等

 

  各地軍閥在名義上仍受北京的中央政府支配,但實際上各自為政,如同獨立王國

 

  從1916年6月至1919年(民國8年)「五四運動」爆發,中央政府實際為皖系軍閥所控制,後來分別為直系、皖系、奉系軍閥輪流掌握

2. 護法軍政府【南】

 

  國父孫中山先生不滿袁世凱的專橫,發起「護法運動」。

 

  1917年(民國6年)7月17日,孫中山南下廣州,舉起護法的旗幟,組建南方軍政府,與北洋政府對抗。

 

  同年8月25日,南下的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議員已達150多人,由於不足法定人數不能召開正式會議,便根據孫中山的提議決定在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非常國會開幕,決定組織護法軍政府會議通過:為維護《臨時約法》,在廣州組成護法軍政府。

 

  後來軍政府發生內鬨,1920年(民國9年)10月24日取消,11月28日重組。

 

  1921年(民國10年)1月12日,非常國會在廣州復會。4月2日,非常國會開會,取消軍政府,聲稱組織「中華民國正式政府」,又名「廣州中華民國政府」

3. 廣州中華民國政府【南】

 

  孫中山就職「非常大總統」後主力北伐統一中國。但孫中山的北伐主張,遭到藉由粵軍發展在廣東坐大的陳炯明反對,與其發生摩擦。

 

  1922年(民國11年)6月15日,陳炯明聯合粵軍高級將領召開會議,決定發動軍事行動逐孫下台。6月16日,粵軍事先打電話通知後發生「炮擊觀音山總統府事件」。

 

  孫中山在蔣中正陳策等護衛下乘永豐艦離開,至同年8月初離粵退居到盧永祥勢力範圍的上海。廣州中華民國政府瓦解。

4.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段祺瑞)【北】

 

  1924年(民國13年)10月,直系第三軍總司令馮玉祥等人發動「北京政變」,倒戈推翻曹錕吳佩孚等人。11月22日,皖系軍閥首領段祺瑞離開天津赴北京。

 

  同年11月24日,段祺瑞公布《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制》,並就任臨時執政。根據《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制》,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1926年(民國15年)3月18日,北京各高校學生集會遊行,抗議八國就「大沽口事件」向中國發出最後通牒,示威學生在臨時執政府遭到屠殺,釀成「三‧一八慘案」。

 

  同年4月9日,馮玉祥的部下鹿鍾麟率國民軍發動政變,包圍臨時執政府,臨時執政段祺瑞等人逃到東交民巷。4月20日,段祺瑞自北京逃往天津。

 

  此後由國務院(相當於現今「行政院」)攝行臨時執政職務,胡惟德代理國務總理(相當於現今「行政院長」)直到同年5月13日,臨時政府由此不復存在

5. 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南】

 

  1923年1月4日,孫中山捲土重來,通電討伐陳炯明,並收買滇軍楊希閔部、桂軍劉震寰部,與擁護孫中山的許崇智粵軍聯合,組成東西兩路「討賊軍」,合擊陳炯明。

 

  同年1月15日陳炯明宣布下野,次日撤出廣州、退守惠州東江。2月21日孫中山重回廣州設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重組政府。

 

  1924年9月,孫中山離廣州到韶關建立「北伐大本營」,任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胡漢民代行大元帥留守廣州。

 

  1925年(民國14年)3月12日,孫中山於北京逝世。同年7月1日,廣州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改組為「國民政府」

6. 北洋國務院時期【北】

 

  自段祺瑞失勢後,北洋政府從1926年5月13日至1927年(民國16年)6月6日,都處於無總統無執政無元首的狀態。

 

  元首暫時架空下,由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運作。胡惟德辭職後,國務總理分別由顏惠慶杜錫珪(1926.06.22-1926.10.01顧維鈞(1926.10.01-1927.06.16)等人輪替。

 

  每人在職時間皆短,且都無自身的政治力量,難以支撐大局

7. 中華民國軍政府(安國軍政府)【北】

 

  1926年4月,直奉二系聯合進攻國民軍,馮玉祥被迫率國民軍退往綏遠,北洋軍奉系首領「東北王張作霖掌控中央政府大局

 

  1926年11月29日,經張宗昌孫傳芳二人帶頭「勸進」,由(直隸)、魯、豫、蘇、皖、贛、浙、閩、陝、晉、察、熱、綏、吉、黑等15省區推舉張作霖為安國軍總司令。12月1日,張作霖在天津就任安國軍總司令。

 

  1927年6月16日,張作霖在北京建立軍政府,就任中華民國軍政府陸海軍大元帥行使大總統職權

 

  之後軍政府面對國民軍的「北伐」逐漸由勝轉敗,加上日本從中作梗,日軍於1928年(民國17年)6月4日發動「皇姑屯事件」,炸傷張作霖,張最終傷重不治。其子張學良就任東北保安總司令

 

  同年6月8日,國民軍攻佔北京,北京改稱北平張學良頂住日本的壓力,同年12月29日宣布易幟,遵守《三民主義》,服從國民政府

(三)國民政府時期(1925-1948)

1. 廣州國民政府【南】

 

  1925年7月1日,國民政府(以下簡稱「國府」)正式成立,並設置軍事委員會,以蔣中正汪兆銘譚延闓為常務委員,汪兆銘為兼任主席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同時將廣東所有建國軍、黨軍,一律改稱為「國民革命軍」,並開始計畫北伐。

 

  1926年10月,國民革命軍占領武漢三鎮。11月8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定遷移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到武漢。12月5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正式宣布中央黨部和政府停止在廣州辦公,各機關工作人員分批前往武漢

2. 武漢國民政府【南】

 

  1927年1月隨著北伐戰爭勝利,國府遷至武漢,通稱「武漢國民政府」。2月21日,武漢國民政府正式辦公。

3. 南京國民政府(北伐時期)【統一】

 

  1927年3月,國民革命軍攻克了上海南京。同年4月12日,因為蔣中正、汪兆銘以及內部中國共產黨份子的矛盾,蔣中正在南昌發布告黃埔同學書,闡明革命立場,並發動清黨,力主黨內團結

 

  同年4月18日,蔣聯合胡漢民等人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與武漢政府對峙,軍事委員會自廣州遷移南京,另組「南京國民政府」,史稱「寧漢分裂」。

 

  南京國府轄區包括(上海)兩廣(廣東、廣西)皖之一部等地。

 

  同年7月15日,武漢國府的汪兆銘宣布「反共」,與南京國府合流,史稱「寧漢合流」

 

  1928年,因著東北易幟,各地放棄北洋政府五色旗,改立青天白日紅旗,名義上接受國府領導,北伐成功,中國統一

 

  蔣中正領導北伐成功後,國府正式成為國際承認的中國政府。之後經歷「中原大戰」、「第一次國共內戰」,以及面臨日本侵華的「八年抗戰」。

4. 重慶國民政府

 

  1937年(民國26年)「七‧七事變」後,中國抗日戰爭全面爆發

 

  隨著日軍步步逼近南京,國府亦將重要人力設施向西南遷移,以空間換取時間的策略,使西南成為大後方

 

  該年11月17日,國府遷至武漢,11月21日正式遷至重慶辦公。12月1日,國民政府在重慶開始辦公。

 

  1939年(民國28年)9月6日,國府明令定重慶為陪都(淪陷的南京仍為名義上的首都)。中華民國在風雨飄渺的關鍵時刻,死守重慶度過難關。

5. 南京國民政府(憲政時期)

 

  1945年(民國34年)8月15日,中國抗日戰爭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1946年(民國35年)5月5日,國府還都南京,《還都令》發布,宣布「凱旋南京」。

 

  同年12月25日,制憲國民大會召開,通過《中華民國憲法》,1947年(民國36年)元旦公布、12月25日生效,正式實施憲政,國民黨一黨訓政時期結束,中華民國正式邁入「憲政時期」

 

  同年11月21日至23日全國舉行的國民大會代表選舉選出的第一屆國大代表

 

  1948年(民國37年)4月20日,由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投票選舉中華民國第一任總統、副總統,分別是蔣中正和李宗仁。蔣、李二人於5月20日於南京總統府宣誓就任第一任中華民國總統與副總統。

 

  國民政府主席一職被中華民國總統取代國民政府的機關主體則轉型成為總統、副總統的幕僚機關「總統府」以總統、國民大會、五院制為主體的中央政府體制正式取代國民政府,改組成立為中華民國政府,國民政府遂成為爾後之通稱。

二、【臺閩時期】

 

  因為「第二次國共內戰」的失利,1949年中央政府遷都臺北,在臺灣省金馬福建經歷「古寧頭戰役」、「大陳島撤退」、「八‧二三砲戰」等風雨。

 

1. 自由地區(臺灣地區、臺閩地區、臺澎金馬)

 

  中華民國有效統治「臺灣」、「澎湖」、「金門」、「馬祖」至今。

 

  有關【臺閩】的稱謂,【臺】指的是「臺灣省」,含臺灣全島澎湖群島綠島龜山島東沙群島釣魚臺等地;【閩】則是「福建省」,1949年起福建受兩岸分治,我方有效統治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等地,與大陸福建分別又稱「金馬福建」、「金馬地區」。

 

  此外,亦含1949年至1955年(民國44年)間短暫守住的「浙江省大陳島、至1952年(民國41年)為止3萬民軍廣東游擊根據地、至1953年(民國42年)為止新桂系國軍短暫收復的廣西邕寧至1951年(民國40年)為止泰北孤軍短暫收復的雲南西南行署

2. 大陸地區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以外的中國大陸領土,目前受中國共產黨統治,我方中央政府憲法主權仍及實際治權所不及的土地,類似南北韓的模式一樣。 

※註:我國「臺灣省」、「福建省」雖已經由精省虛級化,但僅失去「地方自治團體」的功能,但「地方制度層級」之地位並未喪失,更無廢除。按《中華民國憲法》的運作下,省份名義仍然存在。在現行的公文、證件上,「直轄市」以外的其他縣市仍會標註省籍。(例如:臺灣省澎湖縣、福建省連江縣。)

北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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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
臺閩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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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中華民國大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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