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4年(1945)抗戰勝利後,全國體協會遷回首都南京。
王正延先生和體育專家袁敦禮先生(後於民國57年死於大陸文革)、董守義先生(後於民國67年病逝於大陸北京)等人提出申請,希望在民國41年(1952)時的第15屆奧運會在中華民國舉行(但後來沒成功)。
民國36年(1947),國際奧委會第41屆全會於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召開,董守義先生當選為國際奧委會中華民國委員。
同年,全國體協會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等地建立了十多個分會,並在南京建國路七號覓得會所辦公。
民國37年(1948),第十四屆夏奧(英語:the Games of the XIV Olympiad,法語:les Jeux de la XIVe Olympiade)在英國倫敦舉行。該屆奧運是二戰後的第一屆。
我國派出了33名男運動員參加了籃球(10人)、足球(18人)、田徑(3人)、游泳(1人)、自行車(1人)等5個項目的比賽,仍由王正廷先生任總領隊:
該屆足球比賽參賽的共有16隊,我國首輪便以0-4負於土耳其隊而早淘汰。
我國籃球隊在預賽中3勝2負,在落選賽中2勝1負,在全部23隊中名列第18。
代表我國的遊泳選手當中,印尼華僑吳傳玉先生(後於民國43年病逝於大陸北京)在100米自由泳比賽中落選。荷蘭華僑、自行車選手何浩華先生在1000米爭先賽中因摔傷而落選。
民國37年的該屆夏奧,乃我方中華民國政府在大陸時期參與的最後一次奧運。
(未完待續,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臺北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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