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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er's picture小魚兒

江蘇審判廳介紹(北洋時期)

Updated: Jun 20


Judicial Yuan 司法院影音《【認識法院】國語版》


  有關我國大陸北洋時期之審判廳,為今法院之前身。自民國初立,元年(1912)8月的江蘇全省已有53個縣創辦了審判廳、檢察廳(檢察署前身),各級審判廳、檢察廳多達220個,一時遠超過全國其他省


  可惜進入民國2年(1913),北洋政府財政瀕臨崩潰,再無力承擔普設新式司法機關的費用,遂廢除各地方審判廳、檢察廳


  民國4年(1915),江蘇省內僅剩位於吳縣(今蘇州)的江蘇高等審判廳、江寧地方審判廳(江寧即今南京)、上海地方審判廳,其他審判廳、檢察廳悉數被裁。


  直至民國12年(1923),江蘇才增設丹陽地方審判廳。至民國16年(1927)國民政府統一全國為止,江蘇計有1個高等審判廳、3個地方審判廳

江蘇審判廳架構組織圖


◎參考資料

陳宇超(2022)。民國時期高等法院統一預算制度實踐及其啟示——以江蘇高等法院為中心。政治與法律(大陸地區期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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