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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er's picture柏豪 邱

Updated: Mar 7










​部首/筆畫

​一部(1畫-共2畫)

注音(國語)

ㄑㄧ(漢語拼音:qī)

注音(河洛話)

ㄑㄧㄉ(臺羅拼音:tshit)

釋義

名詞

  1. 數字。大寫作「」,阿拉伯數字作「7」。

  2. 文體名。參見「七體」。

  3. 民俗喪事每七日設奠一次為「作七」。由頭七到尾七共需進行七次,稱為「七七」。傳統喪禮儀式中每七天為一旬,一、三、五、七旬為大旬,到七旬結束才算功德圓滿。《北史.卷八一.儒林傳上.孫惠蔚傳》:「從綽死後,每至七日至百日,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行道。」《喻世明言.卷一○.滕大尹鬼斷家私》:「善繼只是點名應客,全無哀痛之意,七中便擇日安葬。」(「七」字通常讀為陰平,惟口語中連用在去聲字及輕聲字之前時讀為陽平,如:「七月」、「七個」。

  4. 常和八連用成為詞組,用來表示強調或重複的意思。如「七上八下」、「七早八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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